碳交易机制促产业转型
目前,我国
CDM(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刚刚起步,金融业介入不深,碳资本利用效率不高,不仅缺乏完善的碳交易制度、交易
法规以及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缺乏相应的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
碳基金等各种
碳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的支持。目前我国企业卖出的
减排额主要由一些国际碳基金和公司,或通过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参与后才能进入国际
市场,使国内碳价格远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降低了碳资产的价值转化效率,制约了本土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巴黎协定》只是各国表面妥协的一个协定,并非真正的大妥协,也并非由此就把未来经济游戏规则给定下来了。这次妥协,是世界加速重组进程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这意味着未来的博弈将更加快速和激烈。这个过程就是留给我们在危机中寻找机遇的时间。
首先,我们要意识到,碳交易机制的引入,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不是为了给那些高能耗企业更大负担,而是让大家认识到,环境是有成本的,燃煤发电产生的二氧化碳是需要更高甚至高过它本身发电成本去消除的,而且积累得越久,消除成本越高。企业在享受干净的空气、水、适宜的温度和自然的同时,需要承担责任。因此不要把低碳和发展认为是两个抵触的方向,不要把碳交易机制认为是雪上加霜的紧箍咒,它可能给我们一个机会思考如何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