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 15:35 来源: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作者: 李琼慧
按照《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的要求,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在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超过1亿千瓦,发电成本大幅下降,发电补贴拖欠问题严重的背景下,“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进入下调通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我国将实行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随发展规模逐步降低的价格政策。从2006年开始,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年下降0.02~0.03元/千瓦时;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年下降0.02~0.05元/千瓦时。受弃风、补贴拖欠影响,我国新能源上网电价调整不及时,新能源发展陷入“高补贴、高增速、高限电、高拖欠”的怪圈,严重制约了新能源的健康发展。此次电价政策调整模式,将有利于长期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