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方”核查机构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 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关于核查报告质量管理。我委将组织专家对核查报告进行评审,组织“第四方”核查机构对核查报告进行抽查,确保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关于新增移动源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机构。我委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对
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中的现有第三方核查机构和
核查员进行移动源行业核查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核查员,方可开展新增移动源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
碳排放核查工作。
6.关于报告单位碳排放报告数据复核。对上报二氧化碳排放量低于5000吨,但与利用统计数据核算的该单位二氧化碳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的报告单位(重点排放单位除外),我委将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复查。经复查,若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5000吨(含),则将其纳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