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德:巴黎气候协议履行问题研究
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作了题为“巴黎气候协议履行
问题研究”的发言。他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履行《巴黎协定》:一是切实的履行问题,国际环境法没有仲裁机构,建议发生争议时,由一个中立的
第三方来裁决,如国际气候法庭或国际气候仲裁庭;二是关于发展中国家身份认定的问题,他认为应当对发展中国家的身份进行客观化的认定,比如人均收入达到多少美元为认定的标准;三是建立公平合理的
减排标准,应当综合人口因素和历史责任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减排标准;四是督促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兑现承诺,包括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五是中国要尽早进行经济结构转型,尽早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