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发布绿色债券原则
金融机构发布绿色债券原则
为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对发行者和投资者的明确性和透明度,不久前,13家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于2014年2月联合发布了一套自愿性绿色债券原则(GreenBondPrinci鄄ples),介绍了绿色债券认定、信息披露、管理和报告流程。诸项原则是由13家银行在与IFC、世界银行以及其他绿色债券发行者和投资者的磋商的基础上制定的,其意义显而易见。世界银行行长金墉指出,这些原则的出台,是为可再生能源和清洁技术领域、尤其是绿色增长融资缺口较大的新兴
市场国家吸引更多融资,而迈出的关键一步。金墉行长在达沃斯
论坛期间进一步表示,世界银行要抓住机遇,借助市场对绿色债券的兴趣和关注,扩大对绿色资产进行投资的投资者队伍。
因为绿色债券原则上具有为新发行者和更多债券认购者提供指导的作用,市场对这些原则的反响相当积极。因而进一步扩大发行者和投资者队伍的预期非常看好。
市场发展态势被看好
由于时间短、无任何可借鉴模式,绿色债券市场固然存在不够成熟因素,但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已经显而易见。目前,更多的发展态势都表明了这一市场主题对投资者所产生的价值。
在不久前召开的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金墉行长呼吁有关各方成倍扩大绿色债券市场规模,力争使其于2014年9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召开时达到200亿美元,并于2015年12月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启动之前至少达到500亿美元。
2013年12月,法国EDF公司再新发行了一种绿色债券,自此次14亿欧元债券的发行之初起,投资者对该债券的认购量超出了发行量的两倍。这表明市场对发展气候融资有着强烈兴趣,也表明此类绿色债券的发行拥有推动气候融资的强大能力。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际主要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正在制定绿色债券新原则,此举也有望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