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3.7亿千瓦,比2005年增长1.6倍。其中,火电9.24亿千瓦,比2005年增长1.4倍。201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6万亿千瓦时,比2005年增长1.2倍。其中,火电4.23万亿千瓦时,比2005年增长1.1倍。2014年,煤电装机占火电装机的90.4%,煤电发电量占火电发电量的93.5%。
“十一五”以来,
电力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相继达到峰值。尤其是2014年,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实现了“十一五”以来的最大降幅。其中,电力烟尘排放量由1979年左右的峰值(年排放量约600万吨)降至2014年的98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0.23g/kWh;煤电烟气脱硫装机比重由2005年的14%提高到2014年的91.4%,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6年的峰值(年排放量约1350万吨)降至2014年的620万吨,与1995年的排放量相当,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1.47g/kWh;煤电烟气脱硝比重快速提高至2014年的82.7%,电力氮氧化物排放由2011年的峰值(年排放量约1000万吨)降至2014年的620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1.47g/kWh(注:上述数据来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环境保护部环境统计的2014年火电排放相关数据如下:烟粉尘236万吨、二氧化硫683万吨、氮氧化物783万吨)。1980年~2014年中国电力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