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北京为规范
碳排放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
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北京市碳
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14〕14号),我委建立了第三方
核查机构目录库,实行第三方核查机构和
核查员“双备案”制度,已备案22家第三方核查机构以及276名核查员。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开征集、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2016年新增备案第三方核查机构4家,新增备案核查员73名。2016年本市第三方核查机构目录库共备案第三方核查机构26家,备案核查员349名,现予公布。其中,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委托目录库中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