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提出,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促进转型升级、
节能环保的价格
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部放开。
《意见》明确指出,建立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落实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变化和技术进步情况,及时调整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支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鼓励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供热,争取国家光热、储能等新型示范项目试点电价及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支持。对风、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给予电价扶持政策。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对抽水蓄能电站实行两部制电价。完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研究建立充换电服务费与油(气)价格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