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意义重大
笔者:建立多元化能源供给体系有何意义?
黄晓勇:纵观人类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每一次社会形态的重大变化和国际社会中国家综合国力的此消彼长,都是与能源形态的变化分不开的。
罗伯特˙赫夫纳的世界能源转型图颇负盛名,他认为,人类使用能源的大时代基本就是三个:固体能源时代、液体能源时代与气体能源时代。固体能源以木材和煤炭为代表;液体燃料则主要是石油,气体燃料主要是天然气。人类社会在文明发展史上曾长期以木材为主要能量来源,直到工业革命开始煤炭的占比才迅速上升,并于20世纪前半期达到顶峰。
随后石油大踏步登上历史舞台,其消费量于1973年达到历史高峰。赫夫纳认为,液体燃料时代的时间较短,主要是19和20世纪这两百年,而固体燃料时代(木材为主)长达数千年,但今后一百多年里将见证以天然气(包括风能、太阳能和氢能)为核心构成的气体燃料时代。
能源消费结构的转型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从美国人均GDP超过英国到美国霸权被全世界认可,历经了近半个世纪,而这样一种巨变实际上也是霸权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从煤炭主导转向石油主导的过程。从英国方面来说,煤炭的消费占比从1619年首次超过木材(木材和煤炭占比分别为24.4%和24.7%),到1971年被石油超过(煤炭和石油占比分别为42.8%和47.4%),其突出地位保持了350年。由此可见,英国霸权的能源基础是煤炭。
笔者:在这方面,国外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黄晓勇:寻找可持续的替代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已经成为各国能源
政策的一个重点。但是目前除水电外的多数可再生能源项目,都需要较高的价格或者补贴来维持其运转。因此,对如何发展可再生能源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煤电发电的环保标准和执法力度,并推动
碳排放交易,将传统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成本显性化。
第五,要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融资模式。
美国在页岩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取得的进展,大大助推了美国的“能源独立”战略。2006年以来,美国能源自给率逐渐提高,2011年达到80.5%,2014年进一步升至88.6%。页岩油气的开发还推动了美国经济复苏,减少了从不稳定国家和地区进口石油的比例,使美国全球经济战略的自由度进一步扩大。
美国在非常规化石能源开发方面也给我们不少启示:
第一,要建立规范的
市场监管体系和维护输气管网运行的市场化公平准入机制。
第二,对页岩气勘探开发和
运输管道建设实行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
第三,建立专项研究基金资助研究机构开展技术研发,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
第四,要鼓励辅助性中小能源技术、设备、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建立起专业化的分工体系。
第五,要制订完善的页岩气开发的行业标准和环保监督机制。
笔者:我国应该如何构建起多元化的能源供给体系?
黄晓勇:我国能源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当前,无论是从保障能源供给安全的角度、还是从保障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推进能源供给的多元化都非常必要。从目前煤炭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近66%的比重看,中国仍处于煤炭消费时代。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无论是实现中国的能源供给安全,还是从优化能源结构的角度统筹能源生产,都必须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天然气、核电等清洁能源,并应大力促进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入网。
影响一个国家能源生产的最基本因素是资源禀赋,但资源禀赋并非是一个国家能源消费结构的决定性因素。
2014年,中国煤炭已探明储量为1145亿吨,仅次于美国(2373亿吨)和俄罗斯(1570亿吨);在石油探明储量上中国仅相当于俄罗斯的18%和美国的38%。但是从能源生产上看,2014年中国煤炭开采量是俄罗斯的11倍、美国的4倍,石油开采量则是俄罗斯的39%、美国的41%。
由此可见,除资源禀赋之外,另外一些重要因素决定着能源生产和能源结构。目前,中国能源消费需求和生产之间的缺口持续扩大,发展可再生能源、获取海外能源等都可以成为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增加能源生产的替代选择。
总之,经济发展的目的在于让国民享受更自由更富足的幸福生活,以牺牲环境和人们的健康为代价换来的高速增长绝不是理想的结果。让人们有尊严地共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繁荣的成果,就必须消除雾霾。
中国必须尽快从煤炭时代进入油气时代,进入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相结合的能源清洁利用时代。而能源利用技术的突破是这场能源革命的关键,不仅为以稳定供给、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为目标的能源革命提供保障,而且也为中国经济成功升级转型提供强大的动力。
同时,人们忽略了另一个事实,由于化石能源利用过程中的负向环境外部性并没有完全由其生产企业负担,各国政府实际上也是对化石能源进行了暗地里的补贴。由于这种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实际补贴,使全社会付出了高昂的环境和健康代价。
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全球领先,其发展模式一直备受推崇,其经验和教训就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上世纪90年代,德国《
电力入网法》颁布后,风能和太阳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更是进入了快车道,成为全球的榜样。其可再生能源占发电总量的比重从200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约25%。然而,经历了2010年—2012年高补贴带来的狂飙后,补贴造成的庞大的财政开支使政府难以继续承受,也导致了德国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变得难以持续。
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历程给我国带来不少经验启示:
第一,要继续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立法,支持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对风能、太阳能发电给予补贴。
第二,在确定补贴额度的过程中,政府要把握好补贴的度。过高的补贴虽然短期内会促进行业的投资,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过度的补贴和投资带来的产能过剩导致收益率降低,从而会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三,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输送。
原标题:能源结构错位:光伏风电产业如何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