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26 11:05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世界上实施ETS的国家都将碳排放量的监测、报告以及核查制度作为整个交易体系运行的核心,对检测和计算排放的方法学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欧盟1999年开始对成员国、各国不同行业的碳排放清单进行评估,开展碳排放监测。2004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建立后,通过欧盟独立交易登记系统对每一个欧盟成员国、每一个排放实体配额的发放、转移、取消、作废和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管理。新西兰也建立了新西兰减排单位登记系统,为新西兰碳减排单位提供登记、报告、核查、监测等服务。新西兰要求NZETS参加方参照IPCC方法自我评估排放量,采取月报、季报、年报的方式提交排放报告,政府再通过审计部门核查其是否合规。此外新西兰还利用过渡期,不断收集、修正企业的碳排放数据,建立企业碳排放数据库。
据易碳家了解到,一般碳减排交易体系对未能履行减排义务的主体会采用一定的惩罚措施,而在新西兰还要同时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不履行减排义务,即不能提交符合要求的排放单位的主体,一方面要以1:2的比例提交高一倍的补偿额和每吨CO2-e60美元的罚金,还要面临被定罪的可能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