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排企业普遍反映采用历史法导致配额分配不公平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2016-2-13 17:3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陈波

控排企业普遍反映采用历史法导致配额分配不公平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主要是什么原因有哪些?


首先,行业景气周期发生结构性变化。在基准年前后,钢铁水泥行业较为萧条,停产停工现象较为突出,而电力行业恰恰相反,处于满负荷运行阶段。因此导致钢铁和水泥行业配额分配较紧,电力行业分配较松。当前,钢铁与水泥行业处于利润较低甚至亏损阶段,无法承担较高的履约成本。排放密集型行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逆转,导致企业碳成本承受能力发生变化,使得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  

其次,早期减排行动未被考虑,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在中央财经大学能源与金融研究中心组织的一次企业调研中,被调研的许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已经进行了较多的节能改造活动,进一步减排的空间相对较小,成本较高。这些早期的贡献并未在配额分配方案中考虑,使其获得较少的配额。同时,一些环保类项目能耗较高,导致当前排放增加,与碳减排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也制造了一定的不公平性。  

此外,企业检修、事故意外等突发情况未被考虑。大部分生产型企业每两三年进行一次大规模检修,检修时间为1~3个月不等。而如果采用历史法计算平均值时,若未将其剔除,使得配额分配过少。此外涉及能源安全的行业,如石化等,会面临政府安排的计划外生产任务,使得企业面临额外的排放成本。  

历史法虽然提高了监测报告核查体系(MRV)的运行效率,降低了初始成本,但是带来了显著的公平问题,极大增加了市场运行成本。这些公平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周期等外部客观因素造成的,另一方面则是因为MRV方法学体系缺乏自我纠错机制,无法适应复杂的企业状况。不合理的分配结果贡献了市场上的部分交易量,个别企业甚至抱怨其交易活动完全是由于分配不合理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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