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风险警示制度

2016-2-13 20:43 来源: 北京环交所

风险警示制度是指通过交易参与人报告交易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等措施化解风险。出现碳交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交易参与人的交易量、交易资金或配额持有量异常等情形的,交易所可要求交易参与人报告相关情况。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等措施。交易所要求交易参与人报告情况的,交易参与人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如实报告。交易所实施谈话提醒的,交易参与人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认真履行。

交易所发现交易参与人有违规嫌疑或交易有较大风险的,可以对交易参与人发出书面的《风险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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