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电网排放因子为什么不能用于计算碳排放

2016-2-14 17:34 来源: 老汪爱思考 |作者: 汪军

是的,不能用于计算任何尺度的、任何形式的碳排放

1. 中国国家发改委曾经公布过一个省级电网排放因子,然后被许多机构不分青红皂白被用于计算地区层面的碳排放,美其名曰省级的比区域的更精确,甚至有人用来计算组织级别的碳排放(区域层面的还能理解,组织层面的发改委发了那么多指南里面明确要求用区域电网排放因子你还要用省级的这是要闹哪样啊)。这事像极了6年前人们都用OM排放因子来计算碳排放的事件。如今,人们都反应过来用OM排放因子来计算碳排放是不妥的,这事算是过去了,而因为这个OM事件长记性的人貌似没有几个。

2. 省级排放因子的来源 

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国是一直没有电网排放因子的,可是中国自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以后,一些企业开始有意识要算算自己碳排放了,但是计算用电产生的排放需要电网排放因子啊。那怎么办呢?因为早期计算企业碳排放的都是做CDM过来的,一看,哟!这OM(BM)不叫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么(括号部分直接被他们无视了),拿来用呗!于是这个OM被各种机构争相用来计算碳排放,后来有人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这样算是不对的。开始还被各种嘲笑吐槽村里来的没见过世面,后来渐渐开始有人明白好像是那么回事,于是OM慢慢不再用来计算碳排放。但是总得有个排放因子来算吧,于是乎,终于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第一次公布了电网排放因子。本来应该是皆大欢喜这事就这样散了的节奏,结果改爷(发改委简称)不消停啊,同时放了两种电网排放因子啊,区域电网排放因子和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啊,而且啥也没说就是让你随便用啊。于是乎人们就蒙了,到底是用区域的还是省级的啊?省级的是不是会更加精确些?但同时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指南(第一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几乎与电网排放因子同时公布)怎么要求的是用区域的啊?本着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觉得公布出来的数据一定得用或者是越小越精确的原则,大部分人除了发改委明确要求用区域排放因子的,其它的排放计算大部分都是用的省级电网排放因子。这里面的大部分人也包括知名的、权威的机构在内,跟当年OM事件一样。

3. 从原理上说明省级排放因子不能用于碳排放计算

这事得回到什么是电网排放因子来说,电网排放因子时什么?电网排放因子就是指用一度电引起的实际温室气体排放量。如果你用的这度电是某个特定电厂的,那好办,这个电厂1年排放了多少温室气体,上网了多少电,两个一除,就算出了排放因子,你用这个排放因子就能算出你1度电排放了多少温室气体,很准。如果你用的这度电是来自电网的,那就麻烦点,不过也可以近似把整个电网看成一个电厂,1年排放了多少温室气体,上网了多少电,两个一除,电网排放因子也出来了,你用这个排放因子也能算出你1度电排放了多少温室气体。那么问题来了,电网这东西可大可小,往大了说整个中国电网都是连在一起的,往小了说还有区域的、省级的、市级的,就连县区级还有供电局呢,那我是不是每个级别都可以算一个电网排放因子拿来用呢?答案是否定的,为什么呢?请仔细回味我上面提到电网排放因子的定义。

为什么我们要计算一个电网排放因子,因为我们用电基本都来自电网,而电网自己是不发电的,你用的每一度电都可能来自于任何一个与该电网链接的电厂,电力传送速度是光速,在不考流量限制的情况下,在一个独立电网里,某一个点用的电来自于电网中任何一个电厂的几率是均等的,它基本不受电厂地域分布的限制。电网中的某个电厂地理位置在美国跟在你家门口,对你用一度电造成的碳排放影响是一样的。所以不存在地域区分也没有办法区分,就跟你不能把一个电厂拆成几个部分分别计算其排放因子一样。只能把整个电网看成一个电厂,计算其排放因子,电网内部任何地方用电都产生的排放都用该排放因子。

前面我提到,计算电网排放因子的前提是该电网是否为独立电网,而对于独立电网,严格的说应当是不能与其它电网有任何链接的,如果这样说中国应该只有一个电网,其电网排放因子也应该只有一个。然而考虑到中国面积太大进行统一的调度存在困难,中国其实在电网规划时就划分成了6个区域,这6个区域尽量满足区域内电力生产和消费自给自足,实在有电力盈余或缺口时,再在区域之间调度电力。所以这6个区域的电网可以说是相对独立的电网。而对于省级电网,在电网建设及电力调度时就没有考虑自给自足,它虽然有明确的行政边界但是没有明确的电网边界,所以一个省并不是独立电网,其电网排放因子不能反映在该省用一度电产生的真实的碳排放,也就违背了我们使用电网排放因子的初衷。

4. 从操作性上说明省级排放因子的不可用
前面从排放因子的原理上说明了省级电网排放因子不可用,这里我再说说从操作层面省级电网排放因子为啥不可用。我们知道总排放等于各子排放之和这个简单的道理,地区温室气体排放肯定存在向上汇总和向下汇总的可能性。即,各地市(州)温室气体排放之和等于省温室气体排放。某地区的排放一定大于或等于其地区内某一个排放单位的排放。好了,我们来看,假如某地区算碳排放用的是省级电网排放因子,那么:
往上看,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用的是区域排放因子,参考如下:

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用的是区域排放因子

往下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用的也是区域排放因子,参考如下:

如果你中间的市县(区)街道级用的是省级排放因子,会出现以下情况:
1)各地市州的温室气体排放之和与省级温室气体排放不一致。
2)某区域内一个企业的碳排放大于这个区域的总排放(这个在四川地区很容易出现,因为四川的省级排放因子只有0.28kgCO2/kWh,而区域排放因子超0.52kgCO2/kWh)
之所以出现这么荒唐结果的原因就是因为计算用电排放采用的电网排放因子不一致。所以采用省级电网排放因子计算地区温室气体排放在操作上也是不可行的。

5. 我们再来看看电网排放因子发布方对此的态度
国家发改委实际上仅2010年发布了一次省级电网排放因子,最新的2011、2012年电网排放因子去掉了省级电网排放因子的计算。这肯定不是因为数据原因而不能计算的,能解释的,就是觉得这省级排放因子放出来会引起混乱,所以干脆不放了。

当然,这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并不是完全一无是处的,它至少可以反映清洁能源的分布,清洁能源多的省,其省级排放因子必然是低的,仅此而已。

6. 总结
从碳排放计算的精确度考虑,绝大部分的数据确实是范围越小越精确,但这并不适用于省级电网排放因子,因为省级电网排放因子的计算违背了电网排放因子本身的意义。再老生常谈一句,引用某个不熟悉的数据时,多花点心思去看看这数是咋来的,用在这里合不合适,不要想当然的就拿来用。不然,下次还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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