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产业扶贫、光伏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创新光伏规模指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沉陷区土地闲置
问题,又统筹推进沉陷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治理。
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
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意见的基本原则是:市场倒逼与政府支持相结合。化解产能与转型升级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意见提出:促进行业调整转型,鼓励利用废弃的煤矿工业广场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盘活土地资源。支持退出煤矿用好存量土地,促进矿区更新改造和土地再开发利用等多项措施。
记者获悉,目前国内多家煤炭企业已经进入光伏产业,例如
内蒙古神华集团、伊泰集团、内蒙古鄂尔多斯集团、
山西晋能集团等。记者注意到,山西晋能集团除涉足光伏电站投资外,还涉及光伏电池、组件的研发与制造。2016年春节期间,晋能清洁能源宣布研发的单晶背钝化电池中试效率达到了21.36%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2015年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准了大同、淮南、济宁等采煤沉陷区光伏先进基地综合治理方案。光伏新技术示范地、领跑技术实践地、先进技术聚集地”为目标,采用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光伏产品,优选具有领先业绩水平、较强投资实力和先进技术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基地项目投资主体。
据悉,采煤沉陷区治理、光伏产业扶贫、光伏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创新光伏规模指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沉陷区土地闲置问题,又统筹推进沉陷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环境治理,对于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