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非政府组织德国观察(Germanwatch)先后发布题为《全球气候风险指数2016》(Global Climate Risk Index 2016)和《气候变化绩效指数2016》(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2016)两份报告。前者基于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的NatCatSERVICE数据,分析量化了极端天气事件的影响(包括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并对2014年和1995—2014年受气候影响最大的国家进行了排名。后者对全球58个信息较充足、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较明确的国家气候保护绩效进行了比较,以促进全球气候
政策的透明度。
《全球气候风险指数2016》指出,1995—2014年,洪都拉斯、缅甸和海地是受极端天气事件影响最大的国家,排名前十的国家中有9个是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国家,仅有1个(泰国)是中高收入国家(表1)。
1995—2014年,全球发生15000多件极端天气事件,导致超过52.5万人直接死亡和2.97万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14年,塞尔维亚、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以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是受影响最严重的国家。降水、洪水和山体滑坡是破坏的主要原因。极端降水的高发生率与气候变暖加速水文循环的科学预期相符。
图1 气候变化绩效指数世界地图2016
《气候变化绩效指数2016》指出,与往年一样,排名第1到第3位是空白,因为全球没有一个国家已采取足够的措施来防止气候变化的危险影响。第4至第6位分别是丹麦(71.19分)、英国(70.13分)和瑞典(69.91分),倒数5名是沙特阿拉伯(21.08分)、哈萨克斯坦(32.97分)、澳大利亚(36.56分)、日本(37.23分)和韩国(37.64分)。在全球
碳排放量最大的10个国家中,德国和印度的气候变化绩效指数表现为“中等”,美国和中国的指数为“差”,俄罗斯、伊朗、加拿大、韩国、日本和沙特阿拉伯的指数为“非常差”(图1)。中国的排名从2015年的50位上升到4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