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住建部今日(16日)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等行动要求。根据地理位置与气候特征选择30个典型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应于2020年之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以下是方案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发改气候[2016]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住建厅(委、局):
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我国城市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协调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