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18日发出《关于做好2015年度企业
碳排放信息报告核查和配额清缴履约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6年6月20日前,186家控排企业应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2015年度实际碳排放量,通过广东省配额注册登记系统上缴足额的配额进行履约。
在清缴配额之前,控排企业应于2016年3月15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2015年度碳排放信息报告,经核查后,于2016年5月5日前通过信息系统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信息报告。
186家控排企业涉及
钢铁、火力发电、
石化、
水泥四大行业。其中广州最多,有19家,梅州次之,有18家。控排企业是指我省(除
深圳外)年排放二氧化碳1万吨及以上,2万吨以下的上述四个行业企业。
(原标题:控排企业6月20日前需清缴碳排放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