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
福建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福建强力推进污染
减排工作,强化
政策约束、部门监察、考核追责,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据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完成2015年全省污染减排任务,福建省出台了《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意见》,细化了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并实施了一系列“硬碰硬”的政策措施。
在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福建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落实省政府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依据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养殖总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生态化养殖,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基本完成规模化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为加强机动车排放治理,实现氮氧化物减排,福建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严格注销、报废、拆解工作,严格限制不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转入,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进一步扩大“无绿标车”限行区域,加强在用车环保检测和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限行车辆违规行驶。
至2015年底,福建省累计淘汰黄标车83525辆,其中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23882辆,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福建省的黄标车淘汰年度工作任务;累计发放补贴资金车辆17186辆,发放资金29564.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