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新能源的德国电力市场设计
各国电改中,如何处理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如何计算过网费一直都是难点。德国最初选择了一个与其他欧洲国家截然不同的电网使用与过网费计算方案。在德国的电改初期,
电力相关行业协会对于部分规则的制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这其中有着一定的历史因素。德国历史上长期由大量的小国组成,居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强调区域性,反映到电力行业中即区域性的电力垄断。垂直一体化的大型能源集团和各地政府控制了德国电力几乎所有的
市场份额。为了更好的划分地盘,电力行业协会就成为了代表着各方利益进行协商谈判的代表人和协调人。电改启动一个月后,德国电网、发电与工业协会就开始讨论市场放开后的相关细则,这就是德国区别于其他欧盟国家的行业协商制度。电网监管方案和过网费的计算方案是历次协商的焦点。第一次行业协会协商后得出的过网费计算方案较为简单,即从接入点到发电端之间采用直线距离计算过网费。但是这种计算方法忽略了地理上的电力传输和各类附加条件,在公平性上受到了广泛的质疑。第二次行业协会协商将过网费改为依照电压等级逐层计算。不久后进行的第三次行业协会协商将负荷同时系数纳入到用户的网络使用成本计算中,并设计了基于对比法的过网费评价体系,但是由于参与的行业协会制定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导致部分用户所要交的过网费大幅度提升,引起了这部分用户的抗议。最终欧盟对德国这一特立独行的做法进行了干涉。德国于2005年将相应的监管权力收归政府所有,由德国联邦网络局负责。此后德国输配电价的总额度根据成本加成合理收益法来确定,09年后为了激励电网运营商控制成本,采取了限制最高收入的监管方法并沿用至今。
由此可见,德国电改虽然初期迈的步子很大,但是政府对于相关监管权力的回收,以及对于电网作为自然垄断者收益的控制还是经历一段曲折的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