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是义务,也是责任

2016-3-8 10:52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完善法律实施细则,加大执法力度


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国家必须加大力度依法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致公党中央认为,出台和完善内容翔实的实施细则,是对环保法的有力补充,可以清除企业信息公开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的模糊部分,建立以定期发布企业环境报告书为主要形式的信息公开机制。同时,明确各级政府作为负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强化责任落实,避免职责交叉,严格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使之真正成为保护环境的“利器”。

长期以来,对于环境信息公开的状况,除了媒体曝光外,对做得好的企业,却没有奖励性政策

致公党中央希望,相关部门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奖惩制度,提高政策人性化水平。对那些环境信息公布及时、内容真实、有深度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那些公布信息过少、伪造虚假信息,或公布迟缓甚至不公布的企业采取处罚措施。同时,采用循序渐进的梯级发展策略,逐步拓展环境信息公开的企业涵盖范围以及公开力度,以强化政策引导,促使企业自觉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参与。致公党中央认为,相关部门应通过主流媒体、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以浅显易懂、针对性强的科普方式,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强化“政府-企业-公众”三元环境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重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推动污染减排。同时,构建以环境报告书为主体的企业与公众和谐交流平台,形成广泛的环境信息共享渠道,拓宽公众参与的交流空间,使公众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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