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委员建议完善绿色证券体系,培育绿色债券市场

2016-3-11 00:5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完善绿色证券体系


为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据测算,“十三五”期间我国每年新增的绿色融资需求至少两万亿,而政府最多只能投入2000多亿元来支持环保、节能、新能源等绿色产业。根据环境保护部测算,5年内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融资需求为1.7万亿元,而财政在未来3年的投资预计只有500亿元。因此,鼓励并撬动民间绿色投资将成为满足绿色行业融资需求的关键环节。

中证金融研究院马险峰曾表示,建立绿色证券体系,能够为绿色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一方面,可鼓励专业的绿色投资机构(例如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投资绿色行业;另一方面,支持绿色证券产品的推出与创新,以支持清洁能源、低碳交通等绿色行业的发展,可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性较大,投资者多以短期投资为主,较少关注长期投资。美国明晟公司(MSCI)的绿色行业指数投资研究表明,绿色企业的发展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其长期收益率略高于其他行业,适合长期价值投资。马险峰指出,目前在我国主板上市的绿色企业数量(包括环境、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约为150家,仅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其市值总和仅占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绿色企业发行上市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他认为,建立健全绿色证券体系,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实现长期稳定发展。一是将更多的绿色环保企业引入资本市场能够降低市场的波动率,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可增强上市公司的ESG(环境、社会及治理)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对ESG信息披露的认识,促进投资者更多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三是增加绿色指数投资产品,从而鼓励长期价值投资,减少短期投机行为。

民建中央的提案也建议,强化股票市场支持绿色企业的机制。尽快建立绿色产业和企业的认定标准,简化绿色企业IPO 审核或备案程序,适度放宽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绿色企业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和比例限制。

马险峰建议,加快绿色企业改制上市,应为其提供便捷通道,缩短上市审核时间和流程。具体政策措施可借鉴汶川大地震后对震区拟上市企业和2012年后对西部地区(包括西藏新疆等地)拟上市企业的特殊政策,在IPO审核环节优先安排绿色企业,均衡安排其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上市。此外,鉴于现阶段

IPO进程比较缓慢,绿色企业短期内在主板上市融资仍较为困难,建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绿色企业挂牌转让股份,对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开展转板试点,并对绿色企业制定相应的优先政策。

民建中央提案还建议,加强绿色股票指数的开发和运用,引导资本市场更多投入绿色产业。推动绿色指数发展创新,强化绿色指数的表征性,积极推动机构投资者开展绿色指数的投资应用,开发更有针对性和多样化的绿色可持续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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