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市场展望
一是绿色债券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计,中国绿色产业的年投资需求在 2 万亿人民币以上,而财政资源只能满足 10%-15%的绿色投资需求,绿色债券市场潜力巨大。
二是绿色债券监管
政策和披露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央行出台的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对绿色金融债的发行准备、资金使用、绿色认定做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发改委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更多是方向性的意见,在绿色债券的认定及发行要求方面还有待更多细节出台。交易商协会目前已出台《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的征求意见;证监会有关绿色公司债的办法也在研究制定中。
三是绿色债券市场需要相对统一的绿色目录和独立的
第三方认证机构。有关“绿色”的认定是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就需要有统一的准入标准和专业的认证机构,未来如果能够统一我国绿色项目的认证目录,就可以更好的方便投资者认定绿色债券,并对绿色债券进行跟踪研究及投资。
四是绿色债券发行量增加实际赤字率及社融规模。尽管2016年政府给出的名义赤字率仅为3%,但是政府依然可以通过一些不增加财政赤字但同样起到积极财政效果的方法,其中就包括发行绿色金融债,其效果可等同于专项金融债,对财政赤字起到替代效果。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处于包括扩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考虑,希望发行绿色债券,一旦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发行方式,绿色债券发行规模会迅速扩大,且绿色债券不受企业发债指标限制,将会进一步推升社融规模。
五是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并不能作为减少信用风险的保证。尽管绿色债券具有“绿色”属性,并且受到政策的扶持和优惠,但是其本质还是债券,是具有还本付息义务的债务融资工具,因而也面临相应的信用风险。其信用风险评估与普通债券无异,不可以忽视由于发行主体和项目主体自身信用资质、盈利水平和现金流状况偏弱时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
201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39号)和与之配套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5〕3504号文件),明确了绿色企业债的定义及支持领域。在2015年的尾声,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正式从民间的自发行为步入政府主导发展时期,在配套的监管政策指引下,绿色债券市场有望实现快速、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