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难,一直是制约清洁能源企业发展的瓶颈。然而今后,这个
问题有望得到一定缓减。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底正式发布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借此发挥企业债券融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助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据了解,绿色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资金是企业发展之本,对于再生资源企业来说更是如此。由于在回收、拆解、再加工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再生资源企业对资金的渴求更胜于其他行业。然而,过去的一年,清洁能源行业经济效益持续低迷,行业发展环境日益严峻。今年,大宗商品价格依旧在下行通道中,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融资难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IPO时间漫长,充满不确定性,上三板要求相对严格,资产抵押也不是最佳途径。而绿色债券是企业信用类债权融资,无需抵押质押,适用于所有资产规模的再生资源类企业;而且具备利率低、期限长、所得资金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等优惠条件,能有效解决企业融资
难题。
绿色债券是为了解决再生资源行业企业这一特殊群体融资难而推出的具有针对性和非公开发行性的债券。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卢思辰介绍,现阶段绿色债券支持重点为: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以及余热暖民等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企业能效综合提升、绿色照明等;绿色城镇化项目包括绿色建筑发展、建筑工业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智能电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等;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包括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循环经济、再制造产业等;污染防治项目包括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危废、医废、工业尾矿等处理处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包括节能环保重大装备、技术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等,以及其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农林业、低碳产业、低碳发展试点示范、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