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
七、深入开展全社会反对浪费行动
(十)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着力整治以奢华包装为代表的奢靡之风,在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以粽子、月饼、红酒、茶叶、杂粮、化妆品等商品为重点,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加大
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行为,坚决制止商家在销售奢华包装产品中存在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制修订工作,明确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等方面要求。
(十一)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实行健康科学营养配餐,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进自助点餐计量收费,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餐饮企业应提示顾客适当点餐,鼓励餐后打包,合理设定自助餐浪费收费标准。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从简操办,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提倡家庭按实际需要采购加工食品,争做“光盘族”。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
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十二)开展反过度消费行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超标准配车、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细化明确各类公务活动标准,严禁浪费。以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领导干部为带动,坚决抵制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等不正之风,大力破除讲排场、比阔气等陋习,抵制过度消费,改变“自己掏钱、丰俭由我”的错误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