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第三次)公告

2016-3-19 11:54 来源: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粤府令第197号)、《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2015〕39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方案的批复》(粤发改气候函〔2015〕3915号),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广碳所)定于2016年3月29日举行2015年度第三次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总量

本次发放有偿配额总量为50万吨。

二、发放时间

2016年3月29日9:30-11:30。

三、竞买底价和政策保留价

本次发放对申报价格不设限制。根据《广东省2015年度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方案》,本次政策保留价为12.69元/吨,作为竞价最低有效价格。

四、竞买人资格

本省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和广碳所会员投资机构。竞买人需提前完成开户、缴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

五、竞买量

竞买人可多笔申报购买有偿配额,每笔申报量不低于(含)1000吨,每笔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竞买人累计申报量不能超过本次发放总量的50%。

六、成交方式

竞价成交采取统一成交价的方式,并要求量价满足相关条件方可成交,具体如下:

1.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所有竞价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2.当申报价高于政策保留价的申报总量大于等于当期发放总量时,按照申报排序先后成交,并以成交的最后一笔申报价作为统一成交价。
3.当申报价高于政策保留价的申报总量小于当期发放总量时,所有申报均不成交。

七、竞买流程


八、其它事项

(一)2015年度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有偿发放操作指引见附件。
(二)竞价结果请登录广东碳排放权交易系统,点击“有偿竞价”栏,进入“已参与的竞价”成交明细处查询。

咨询电话:020-89160793(张辰)
          020-89160957(李宇红)

咨询邮箱:service@cnemiss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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