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前,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全国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并且,对31个省市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
河北、广东、
山东、
北京四地方要在2014年分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6万辆、49.3万辆、42.8万辆和31.9万辆,而
辽宁、
江苏、
浙江、
河南等省这一指标为30万辆左右,还有
山西、
黑龙江、湖北、
四川等省在20万辆左右,其他的省份则在数万辆到十几万辆之间,
西藏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的任务只有0.38万辆。
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的分解落实,并同时通过加强价格
政策、财税支持、绿色融资等政策引导,这些高排放的车辆将被加速淘汰,大幅减少有害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