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国家标准与指南异同简析
● 与发电企业核算指南一样,发电企业国标只核算二氧化碳的排放。
● 发电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企业购入
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指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对于生物质混合燃料及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其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均仅统计混合燃料中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
● 燃煤低位发热量的测量频率为每天至少一次。燃油低位发热量的测量按每批次测量,或采用与供应商交易结算合同中的年度平均低位发热量。天然气低位发热量测量每月至少一次。生物质混合燃料发电机组以及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中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参考燃煤、燃油、燃气机组的低位发热量测量和计算方法。
● 脱硫过程排放。机组所使用脱硫剂(如碳酸盐)分解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 企业购入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在电力生产过程中,由于停产、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购入一部分电力,这部分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应纳入到总排放中。该部分排放实际上发生在生产这些电力或热力的企业,但由报告主体的消费活动引发,此处依照规定也计入报告主体的排放总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