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QH16-43-1037/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青海省重点企业碳
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采购 ,招标人为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下服务企业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应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主要招标内容:选定青海省重点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并在青海省境内设有分公司。
3.2投标人必须是经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
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DOE),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且近三年(2013-2015年度)在国内完成的
CDM项目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企业温室气体报告核查、ISO14064企业碳核算等领域项目总计不少于20个。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对无上述审核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清单编制、碳排放报告核算等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1项国家级或1项青海省级课题;或是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
节能量审核机构,且在青海省境内开展过企业节能量第三方审核项目数量总计不少于50个。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3.4投标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
3.5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核查工作的办公条件和设备。
3.6投标人须具备健全的核查工作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负责核查事务的负责人,核查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请于2016 年 3 月 30 日至2016年4 月 5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公告3.2项要求的各项相关资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4小时 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 18 日 10 时 00 整,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 址: 西宁市黄河路36号
邮 编: 810000
联 系 人: 秦恒盛
电 话: 0971-614192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叶路明、孙晶
电 话:0971-6311241 6334223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ctqh2009@163.com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