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交易是指远期交易参与人双方签署远期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就一定数量的广东省
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或国家核证自愿
减排量(以下简称
ccer)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远期合约的主要条款应包括交易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数量、交割时间等内容。
远期交易参与人应订立自提交备案之日起10个交易日以上交割的远期合约。
远期交易参与人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向广碳所缴纳一定的资金或等价值的配额和CCER,作为双方履约保证金或抵押物。履约保证金或抵押物的处理处置方式由远期交易参与人在合约中予以明确。
远期合约交割日前3个交易日,广碳所向远期交易参与人发出清算交割提示,明确需清算的交易资金和需交割的配额或CCER数量。在交割日,远期交易参与人应通过广碳所完成资金清算和配额或CCER交割。
需申请延迟交割或取消交割的远期交易,远期交易参与人应在交割日之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向广碳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延迟交割或取消交割。
对于违约的远期交易参与人,广碳所将不再予以备案其远期交易,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