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核查不亦乐乎 碳交易前路却步履维艰

2016-4-8 02:0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年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关键之年,特殊的时间节点决定了今年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注定不平静。然而,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尽管政府部门正积极推动跨区域碳交易,但依然存在诸多不能忽视的问题
  
  随着2017年全面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渐行渐近,各项备战工作也陆续展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设计全国统一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及配套实施细则。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的同时,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也在酝酿中,计划将于2016年出台并实施。
  
  从目前的思路来看,相关部门将在总结七个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出一套顶层设计。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和2020年排放峰值的要求,估算出碳排放总量并分解至各地,预计西部以免费分配为主,东部会引入部分有偿分配。按照要求,目前各省份正在“摸家底”,进行培训人才等能力建设并核定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名单和历史碳排放数据。
  
  据了解,截至2015年12月,七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共纳入企事业单位2000多家,年发放配额总量约12亿吨,累计成交量逾4800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额超14亿元,市场价格在12至130元/吨二氧化碳间波动。
  
  核查机构抢滩各地市场
  
  忙,这几乎是所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2016年上半年的常态。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遴选了第三方核查机构,预计这些地区将陆续开展第三方核查工作。除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外,其他省份都是第一次开展核查工作。”北京某知名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早明认为,上半年将是检验第三方核查机构能否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核查任务的时期。
  
  自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下称“1024号文”)后,非试点地区开始遴选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
  
  目前,全国遴选的核查机构约300家。8个尚未征选的省份中,海南江苏山西青海四省下发了征选通知。从公司性质上来看,除了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改委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审定与核证机构,以及试点地区备案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外,还有科研单位、碳资产管理公司、工程咨询公司、节能减排技术公司等。
  
  离截止日期还剩不到3个月的时间,核查机构几乎“忙得脚不沾地”。一家已获得多个省份核查资质的机构抱怨,6月30日这个时间太赶了。该机构运营经理称,第三方机构集中在沿海发达城市,而纳入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核查时间目前集中在三四月份,希望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核查时间能宽裕点,可以采用分期核查等办法。
  
  孟早明则认为,问题在于很多地方配套资金没有落实,地方政府无法迈开步子组织技术支撑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而财政资金需要提前做预算,有复杂的申请流程。另外,各省基础工作也不一样,进度也会不一样。
  
  “碳市场是个新鲜事,问题暴露出来了,大家才会想解决办法。”唐人虎认为,不管是6月30日,还是7月30日,截止日期的设定在于通过实际工作倒逼各地加快进度,准备阶段的各种问题才能暴露出来。
  
  成交量仍低于预期
  
  不过目前各碳交易市场的实际成交量依然低于预期,活跃度不够,大多数被列在“自愿参与名单”中的企业,参与碳交易的积极性不高。
  
  “每天几百吨的交易额远远达不到市场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大学环境金融学院教授蓝虹此前对媒体表示。蓝虹分析,目前碳交易试点参与的企业主要是一些耗能大户,他们的节能技术、能耗标准相似,缺乏差异性,导致交易需求不旺。
  
  但在北京环交所总裁助理周丞看来,碳交易市场发展需要一个过程。“碳市场的最终目的不是要达到多少规模的交易量,而是帮助企业实现更低成本的减排。”周丞说。
  
  来自北京市发改委的公开消息称,北京市年综合能耗在2000吨标煤以上的排放单位,目前正在报送2013年度碳排放报告。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确定的时间表:3月20日前完成报送;4月5日前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经第三方机构核查的报告;6月15日前完成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
  
  北京市发改委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在核清2013年度排放情况后,碳配额有盈余的单位可以将多余配额拿到碳市场出售,也可以转入库存,留到下一年使用;碳配额不足的单位,则需要到碳市场进行配额购买,或购买碳汇等核证自愿减排量以完成履约。
  
  事实上,此项规定带有强制性。北京市发改委表示,若有重点排放单位未按规定报送排放报告或核查报告,逾期不改正的以及未按规定完成履约的,都将受到处罚。根据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议》也提出,今后超额碳排放单位将获3至5倍处罚。
  
  不止北京。上海市政府的《2014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也要求年内开展试点企业2013年碳排放报告的核查和审定。
  
  弱势起步
  
  事实上,早在2012年初,中国在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市启动被业界称作“6+1”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3年6月,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率先在全国上线运行,其他试点的政策、制度以及技术层面的设计也基本完成。
  
  许多业内人士对中国碳市场发展前景仍持谨慎态度。“试点仅仅只是一小步,需要完善的还有太多。首要的是立法和确定排放总量。”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说。
  
  气候立法工作的滞后成为推进碳市场建设进程现实障碍之一。“由于没有国家立法,节能减排的机制就缺少了强制性约束。”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说。
  
  “首先政府要确定碳排放总量,并且制定合理的逐步向下递减的计划,才能进一步进行配额分配,配额有了稀缺性才会有市场,实体才会进入买卖,才能从中获利。”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会长熊焰说。
  
  开放碳金融产品成为业界人士另一个重要共识。“金融介入不够,金融衍生品比较少,这是造成碳市场被忽略的重要原因。”李俊峰说,引进碳金融时应特别小心,把握一个度,要活跃市场,但不要过度投机。
  
  熊焰表示,碳金融在中国还仅仅是概念,中国完成减排目标,至少需要几万亿元的投资,这样的强度必须取得政府、减排主体与金融市场的协同配合才能实现。
  
  “建立中国碳市场的所需时间可能比预期要长。”李俊峰分析,中国碳市场的“路线图”能否在‘十三五’时期顺利推出来,取决于经验积累。他说,欧盟进行了十多年的探索,此前做准备工作时间也很长,有很多经验教训,中国的情况显然比欧洲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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