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证协下属的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简称“报价系统”)就试点开展绿色债券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称,支持绿色债券发行人利用募集资金优化债务结构,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发行人使用债券募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通知,发行人申请绿色债券非公开发行、转让,需满足多项要求,包括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具体来讲,应含有募集资金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应目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信息。
通知表示,报价系统鼓励开展绿色债券品种创新,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本付息方式等,鼓励发行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
认证机构就募资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发行人应当设立专项账户,用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接受、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在信息披露方面,绿色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需在按规定或约定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披露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绿色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年度受托管理实务报告中应当披露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报价系统将设立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债券的发行、转让工作效率,也将统筹考虑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优惠
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展,估计主承销商与报价系统银行类参与人对绿色项目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对绿色债券采取“债贷结合”增信,按照“融资统一规划、债贷统一授信、动态长效监控、全程风险管理”的模式,由银行及主承销商为发行人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将绿色债券和贷款统一纳入银行组合授信管理体系,对发行人债务融资实施全程管理。
据了解,证监会正研究关于绿色公司债相关办法,上交所也开展了绿色公司债券试点,中国绿色债券标准体系正加速构成与完善。有专家预计,2016年中国有望发行3000亿元绿色债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绿色债券
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