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碳
市场运行效率及市场化水平,通过建立信用体系满足
碳市场多样化需求、丰富碳市场治理手段成为推进
碳交易体系的重要思路。
在国家与各试点省市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推动下,碳交易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国家与试点层面的碳交易管理办法、交易规则等
政策法规陆续出台,试点
碳排放权交易平台与国家注册登记系统建设趋于完备,控排企业
减排意识显著提升。从两年来试点碳市场整体运
行情况来看,其交易品种逐步丰富,交易规模不断上升,截至2015 年5 月末,
北京等七试点交易量已超2200 万吨,交易金额近7.8 亿元,活跃度日益提升的市场前景为
碳金融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各试点履约情况良好,履约率逐年上升,促进各试点省市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的实现。
然而,试点碳市场运行情况也折射出碳交易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部分问题。首先,碳交易法律体系不完备为碳市场监管与执法带来障碍,法律缺位与位阶的不足使政府部门对碳市场管理手段相对局限,对违约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轻;其次,当前我国碳交易政策连续性较差, 政府部门对碳市场调控手段较为直接,碳市场透明度有限导致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提升了碳市场交易成本,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再次,碳市场自我管理能力有限,政府在市场秩序维护方面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控排企业等相关利益方参与度不足;最后,政府对
核查机构、金融机构等碳交易相关服务商的资质、准入条件等方面管理尚不完善,碎片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特征及压价等恶意竞争行为的出现导致其所能提供的碳交易服务质量差异较大,直接影响到碳市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
因此,优化碳交易管理模式、降低碳市场交易成本、提升市场自我管理能力应成为推动碳市场建设中的新方向,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以完善碳市场治理模式不失为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