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星星之火能否燎原?

2016-4-29 12:05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 陈阳

——访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财经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波

绿色债券:星星之火能否燎原?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将在深交所开展绿色公司债券的试点。而此前一个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开始试水绿色公司债券业务。

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我国绿色债券(下称“绿债”)发行量已达530亿元,接近全球发行量的一半。由此可见,绿债已成为当下节能环保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向。未来,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成为摆在各界面前的思考题。近日,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财经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陈波,对国内绿债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讨论。

绿债:仍处于行业引导阶段

中国经济导报:如何定义绿色债券?目前国内对于绿色债券有哪些政策上的支持?

陈波:绿色债券是从国外引进的一个概念。2015年初,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了最新版绿色债券原则(GBP),对绿债进行了粗略界定。

国内在央行的支持下开展了相关工作,2015年初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去年底,绿金委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对绿债进行了界定。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几乎在同时颁布了针对企业债出台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对绿债的范围界定如下: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中国经济导报:您认为发展绿色债券的意义何在?

陈波:国外绿债有价值,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一批机构投资者倾向于绿色项目,所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投资板块。但国内情况不太一样,国内投资者还没有形成这样的意识及投资策略,对绿债还处于认识的早期阶段。

但当下我国开展绿债对企业来说仍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第一,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产品,绿债能够体现国家政策,被相关部门作为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金融工具。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的企业债为例,在绿债的准入上进行了更为宽松的设置。

另外,相比于以往政府直接给节能环保产业资金补贴但效果不佳的情形,政府可以借助绿债这一形式,从金融的角度为节能环保产业债券的发行注入一些信用,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更好地调动市场积极性。

第二,从交易所的层面来看,各个交易所纷纷设立了针对绿债的快速通道。这对于券商和发行人来说,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政策。上交所、深交所和报价系统都出台了绿债的试点通知,表现出了支持绿债的强烈意愿。

如在上交所发布的试点通知中,提到“本所设立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绿色通道,提高绿色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或挂牌条件确认工作效率”。

第三,绿债的资金使用更具灵活性。除了要求投向节能环保项目之外,实际上对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更加宽松。

实际上,优化债务结构是发债的重要动机之一,同时还可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从长期来看,有可能逐渐形成绿色投资人网络,降低相应的发行成本。当前实现这一目标仍有难度,我们正在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包括指数产品开发、认证标准制订等,逐步促成这一板块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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