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碳排放权配额分配的国际经验分享及对国内碳交易试点有哪些启示

2016-5-1 16:50 来源: 国研视点

配额发放的新方式:固定价格购买法(澳大利亚)


    四、配额发放的新方式:固定价格购买法(澳大利亚)

配额发放的新方式:固定价格购买法(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采用了“参与主体通过固定价格向ZF购买配额”的方式。2012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开始正式实施碳定价计划,其中:二氧化碳排放权价格在2012年至2015年为固定价格,2015年后过渡到市场交易价格。

    在固定价格时期,配额价格年均增长2.5%(澳大利亚央行公布的通货膨胀率预期值的中位值),由2012~2013年的每吨23澳元逐渐上涨到2013~2014年的每吨24.15澳元,并最终定位于2014~2015年的每吨25.4澳元。固定价格期内,除ZF发放的少量免费额度外,参与主体需要根据其在执行年度内的排放总量向ZF购买超出部分的排放权额度。固定价格时期企业所获免费配额不能储存,但可以在执行年度的核准日期前进行减排抵充、或者按当年的固定价格进行交易。企业向ZF购买的排放权额度不能上市交易、且不能进行储存供日后使用。

    2015年7月1日以后为市场定价时期,碳排放权价格将主要由市场交易决定。但为了避免交易价格的剧烈波动和对企业产生过于严重的影响,在市场交易决定价格开始后的前3年,排放权价格设有相应的浮动区间,价格上限为2015~2016年预期国际价格基础之上加20澳元(实际执行时将以5%的年增长率递增),价格下限为15澳元(实际执行时将以4%的年增长率递增)[②澳洲ZF于近期宣布将与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进行连接,为保障连接的顺利进行,取消了未来15澳元的价格下限。且澳洲目前正处于大选中,已有政党宣布若执政后,会取消以固定价格购买发放配额的方式,而采用拍卖配额的方法,因此澳洲未来的碳配额发放方式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参见The Hon Greg Combet AM MP -Minister for Climate Change and Energy Efficiency and the Eu ropean Commission,‘Australia and European Commission Agree on Pathway towards Fully Linking Emis sions Trading Systems’(Joint Media Release,28 August 2012)。]。企业在市场定价时期购买的排放权额度可以无限储存供日后使用,ZF也采用拍卖的方式发放一些排放权额度。

    澳大利亚的碳配额分配方式,充分汲取了欧盟碳交易市场实践中碳价格大起大落、剧烈波动的教训,采取了一种“循序渐进、逐步市场化”的策略。三年固定市场价格、三年设定市场价格浮动区间、最后再过渡到完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做法,有利于逐步形成稳定的价格信号和各方参与主体的合理预期,不仅使得企业有足够的时间来调整和适应,还可以有效促进资金和技术等各方资源流向减排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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