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今年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然而在其他的
政策文件中,早有其身影。2015年9月份发布的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中共中央在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可见,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级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日前,主题为“推进绿色金融,助力地区发展”的国合会2016年圆桌会议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行,来自环保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外专家以及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五期省部级干部深化改革开放专题研讨班、第一期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题研讨班以及驻外大使培训班的学员,交流了相关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