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2016-5-9 23:34 来源: 易碳家--中国碳交易网

云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云南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政府采购中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和承办2016年全国低碳日云南主会场宣传活动【招标编号:M5300000000116001075】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  1包至6包招标概况:

★2.1.1招标范围:2013-2015年云南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并编制三年的核查报告(具体招标采购范围、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各包号内的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投标人应对应包号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1.2项目完成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 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招标范围 核查区域 核查单位数量 项目完成时间 质量要求 预算(万元)
1 建材行业和造纸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 承担全省建材行业(包括:水泥、平板玻璃陶瓷子行业)和造纸行业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撑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重点企业所在州市 118家重点企业 2016年6月30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对每一被核查单位,提供2013年至2015年每一年完整、真实、准确的核查报告一份,由招标人确认验收 153
2 化工行业、陆上交通行业和电解铝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 承担全省化工行业、陆上交通行业和电解铝行业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撑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122家重点企业 159
3 有色金属行业、电力行业和航空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 承担全省有色金属行业、电力行业和航空行业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撑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129家重点企业 168
4 煤炭行业、矿山开采行业、独立焦化行业、机械设备制造行业和工业其他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 承担全省煤炭行业、矿山开采行业、独立焦化行业、机械设备制造行业和工业其他行业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撑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123家重点企业 160
5 钢铁行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行业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服务 承担全省钢铁行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行业重点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配额分配支撑数据等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任务 111家重点企业 144
6 全省重点企业第三方核查报告复查服务 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云南复查的重点企业复查任务,1-5包中核查报告显示排放情况存在问题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复查任务 100家左右重点企业 2016年7月30日 100

★备注:(1)因项目实际特点,1包至5包仅各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且1包至5包的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包,即如果一家投标人已在某一个包的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在其余的4个包的各包评审中不再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不足4家时此条不适用,项目的评审顺序按包的顺序依次进行;(2)因项目实际特点,6包须确定两家中标单位,6包的中标单位可以与1包至5包的中标单位重复。

2.2 7包招标概况:

2.2.1招标范围:承办2016年全国低碳日云南主会场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具体招标采购范围、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及服务要求”,包号内的所有项目内容为一个整体,在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时投标人应对应包号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投标、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不得缺项漏项)。

2.2.2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 包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完成地点 项目完成时间 预算(万元)
7 承办2016年全国低碳日云南主会场宣传活动 承担2016年全国低碳日云南主会场宣传活动的组织策划 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016年6月7日 1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包至6包: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开展核查工作所需的设施和办公条件;应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及完善的人员管理程序,以确保其有能力在获准的专业领域内开展核查工作;
3.2.2投标人应在温室气体核查领域内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
3.2.3投标人应为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并提供备案文件复印件;
3.2.4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核查组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参与本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包: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举办低碳主题宣传活动的经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3.2.2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参与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包的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5月09日起至2016年05月1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注: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2)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3)其他问题也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注册咨询联系电话:400-850-3300、技术咨询电话:0871-65338808

审查联系人:罗先生

CA、签章办理联系人:熊女士、伍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300126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11室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包。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31日10:00~11: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5.3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二楼第二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二楼第二开标厅。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寸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11385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鹿雯、李晶
联系电话:0871-65342015
传    真:0871-65311009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网    址:http://www.ynzbw.com
邮政编码:6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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