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电改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
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只是各发电集团发展战略的第一步,在
电力过剩、电改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他们正谋划从传统的能源生产企业走向综合型的能源服务商。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作为新一轮电改中最大亮点,配售侧放开受到能源企业和各路资金的热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364家,发电企业背景的售电公司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一。
“分布式电站电费回收有委托电网代收和自行回收两种模式,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规定。过去我们作为生产企业都不和客户打交道,此次长兴光伏项目尝试自己回收电费,2015年电费回收率实现100%,通过电力增值服务等直接面对客户积累经验,培训相关的人才,为我们下一步成立售电公司做准备。”华能
浙江分公司党组书记金华表示。
沈琦则进一步指出,综合性能源服务商并不只包括售电,还可延伸至供热供冷供气,以及新增配网、充电、储能等建设方面,形成能源开发、生产、运营到客户的整个服务链条。
值得注意的是,与西部集中式电站不同,中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以分布式居多。相比传统央企与国企,民营企业在前期对该
市场以及售电市场的争夺中显得更为主动与积极。要做好综合能源服务商,对于以往项目动辄投资上几十亿且不需“跑市场”的五大发电集团而言,或许更考验其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能力。
“除了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我们还需要有共赢的开发思路,将来要与民企寻找利益共同点。在一些项目上,我们会从整个战略来考虑,不会一定要求控股。同时,和电力设计单位、生产厂家也可以有一些合作。当然这还需要配套
政策的支持,对于国企而言,要明确选择什么样的民企去合作,做好风险的控制。”沈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