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交易百问百答以深圳碳市场为例

2016-6-4 16:43 来源: 易碳家

碳排放权交易百问百答以深圳碳市场为例


Q:深圳市的碳强度下降目标是多少?

答:深圳碳市场配额分配以控制碳强度(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为出发点,以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21%的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实施碳排放强度约束下的相对总量控制,以此为基础确定配额总量并进行配额分配。

Q:深圳碳交易体系对实现深圳节能减排目标的作用?

答:过去三十年,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碳排放总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我市碳排放总量增长26%。根据《深圳市低碳发展中长期计划(2011—2020)》,到2015年我市碳排放强度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21%。“十二五”期间,年均碳强度需要下降4.61%。

目前,我市碳交易市场已经基本完成工业企业的配额分配工作。根据分配结果,635家企业2013-2015年获得的配额总量合计约1亿吨,这一结果表明控排企业未来三年年均碳排放增长率将控制在2%以内,年均碳强度下降率达到6.68%。与2010年相比,2015年635家控排企业平均碳强度下降率达到32%,不仅高于全市平均减排目标,也高于制造业25%的碳强度下降要求,为实现“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节能减排目标发挥了重大推动作用。

Q:碳排放交易对深圳的经济以及发展环境会有什么样影响?减排会影响到企业效益吗?

答: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实现深圳“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继续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以市场驱动为核心的新的主要抓手,能够促进深圳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产业的低碳发展,以及催生与碳交易有关的新型业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企业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并通过选择履约方式,降低减排成本。对推动居民低碳生活方式和低碳消费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强制企业碳减排是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纳入碳交易体系的强制减排企业,为降低自身的碳排放,可以通过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将碳管理纳入企业的运营和管理之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当其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可以在碳交易市场出售多余的配额获取收益。碳交易将促进深圳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从长远来说,有利于提高深圳企业竞争力。

Q:深圳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管制对象包括哪些?

答:为了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建立和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2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深圳辖区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

深圳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管制对象包括:

(一)年碳排放总量超过5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

(二)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物;

(三)其他自愿加入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或建筑物。

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控排单位的排放量变动等情况,调整控排单位的范围,尽量将更多的企业纳入到碳交易体系。

Q:对于纳入碳交易体系企业,政府是否有相应的奖励政策促使企业实现减排目标?

答:为了促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市财政专门设立了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于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市政府会出台相关奖励措施。此外,市政府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增强碳市场功能为目的的业务模式创新,开展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的的金融产品创新,开展以资助控排单位减排活动为目的的信贷和融资产品创新。

Q:、深圳碳排放交易体系如何确保碳配额分配的公平、公开和透明?

答:为了确保配额分配的公平、公开和透明,我们建立了电子化的企业碳配额申报与分配系统,允许、鼓励并引导企业全程参与、自主选择以获得碳配额。分配全过程都有深圳市公证处全程参与和录像监督。

Q:深圳碳交易体系如何进行碳排放核查,核查方法学核查机构,如何确保核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答: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是国际对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量化的基本要求。目前在国家层面还未发布温室气体MRV的标准或相关法规,为构建我市MRV机制,确保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统一、规范,深圳成立了温室气体排放量化、报告、核查技术标准制定23人专家组。专家组开展了MRV资料收集,研究以及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了《深圳市组织温室气体量化与报告指南》(MR)。

为了确保核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市在《温室气体议定书》ISO14064-1为框架的原则基础上,对难点进行了具体注释,细化了实施步骤,结合IPCC方法学,提供了量化方法和公式、量化工具表单和报告模版,并针对深圳市重点行业编制了相应的方法学;《深圳市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指南》(MRV)是以ISO14064-3为框架原则,综合了数家温室气体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实际作业方法和经验,同时借鉴了其它体系核查的优点,针对深圳市碳交易试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优化和细化,编制了相应的核查过程表单和核查报告。

Q:什么是第三方核查机构?

答:第三方核查机构是对企业碳排放量进行核对、审查的法人机构,由省发改委实行备案管理。

Q:深圳碳交易体系如何对第三方机构实施监管?

答:我们首先对全市的认证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然后根据这些机构人员的资质、技术能力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进行了评级。同时为了确保核查准确、公正和完整,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对第三方机构的规范管理与监督。

Q:控排企业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递交核查报告?

答:管控单位在提交年度碳排放报告后,应当委托碳核查机构对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经核查的碳排放报告。

管控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10日前将经市统计部门核定后的统计指标数据提交给主管部门。

市统计部门可以委托统计指标数据核查机构对管控单位提交的统计指标数据报告进行核查。

Q:控排企业单位何时应该履约?如何履约?

答:管控单位持有的配额少于主管部门应当扣减的配额数量的,应当在每年5月30日前补足;逾期未补足的,未扣减部分视同超额排放量。

管控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提交配额或者核证自愿减排量。管控单位提交的配额数量及其可使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之和与其上一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相等的,视为完成履约义务。

管控单位终止的,应当在完成碳排放量化、报告和核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义务。

Q:如何能知道管控单位是否顺利履约?

答: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31日前,在其门户网站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管控单位履约名单及履约状态。

Q:企业履约递交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请遵照即将出台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中关于履约递交时间的条款。

Q:如果被纳入的企业不履行控排义务,将会受到什么惩罚?

答:被纳入的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足额配额履行清缴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交与超额排放量相等的配额;逾期未补交的,由主管部门从其登记账户中强制扣除;不足部分由主管部门从其下一年度配额中直接扣除,并处超额排放量乘以当月之前连续六个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平均价格三倍的罚款。

Q:企业每年分配的配额是否有交易期限?

答:配额在首个交易期(2013-2015年)内均可以使用及交易。配额在交易期期满后的效力由主管部门予以核定。

Q: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如下:

1、交易经手费:6‰,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2、竞价手续费:5%,收费对象为交易双方;

3、交易佣金:3‰,收费对象为通过经纪会员参与的投资者;

4、按国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的其他税费。

Q: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对价格会有上限和下限的限制吗?还是说价格会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了?

答: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是深圳探索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的重要课题之一。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希望通过交易活动借助市场手段实现碳排放权益的价格发现,从而利用行业及企业个体之间的减排成本差异,实现社会减排总成本的最优化。碳排放权价格过低,无法形成对企业的刺激作用;碳排放权价格过高会加大部分企业的负担。

在这方面,国际其他区域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也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欧洲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而后来美国新兴成立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采取了价格上下设限的方式,我们已经认真的研
究了这些方式的优劣,并且正在结合深圳的切实情况制定相关举措,一定会积极发挥市场的价格调节功能,同时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打造一个健康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Q:深圳市场的排放权益价格会是多少?配额和核证减排量之间的价格将会有什么样的关系?

答:深圳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是希望通过交易活动借助市场手段实现碳排放权益的价格发现,排放权益的价格会由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一般来说包括:市场供需情况、企业的减排成本、市场预期、能源价格等等。

为了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允许企业提交一定比例内的经核证减排量代替配额进行履约。用于履约提交的经核证减排量有比例上限,所以通常来说配额的市场价格会高于核证减排
量的价格。

Q:深圳碳市场ccer交易是否允许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和境外投资者进行交易?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权管理若干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包括碳排放权配额交易和核证减排量交易,同时“鼓励、支持其他单位和个人参与交易”。目前,可在深圳交易的核证减排量即中国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CCER),也就是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进行登记备案的减排量。

Q:深圳碳市场对CCER抵消有何要求?对CCER的类型有没有要求?

答: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最终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可使用的CCER的来源、比例和类型均会有所限制,详细可参照即将出台的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要求。原则上CCER的使用比例将不会超过10%。

Q:碳交易是否为深圳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答:深圳建立碳交易市场,企业为了获得优势,就要有新的技术出来,要有新的工艺、新的生产方法、新的运行机制,乃至新的制度安排。包括技术资金在内的大量资源将投入到减排领域,技术进步的速度由此显著加快。此外,也由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甚至形成全新的产业领域,并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包括电动汽车等等,都是新兴的,有些是全新的产业。而且提高碳排放生产率的竞争,将改变已有的竞争优势和资源配臵格局,在碳排放总额受限且可交易的条件下,实际碳排放将更多地向碳排放生产率高的企业倾斜。总体来说,有利于深圳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本文内容摘选于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由易碳家整理!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