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自治区要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
第三方盘查与核查,确定纳入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单位名单等工作。2016年—2017年,自治区将建立自治区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监测、报告、核查制度,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碳排放配额分配制度及配额注册登记、交易、
市场监管等体系。
碳
排放权交易是指通过在特定范围内设定碳排放总量,并按照一定规则分配碳排放权(或配额),实现排放权(或配额)像商品一样进行交易,从而达到单位
减排最小化的目的,是一种用市场机制来有效调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交易制度。
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
碳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自治区将完成碳排放权要素建设,明年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主要涵盖
石化、
化工、
建材、
钢铁、
有色、
造纸、
电力、
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每年1—3月份,自治区会根据国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对各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碳排放配额分配。
同时,自治区碳交易主管部门,将于每年6月完成上年度发放配额清缴,对未履约的单位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