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市场中进行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需要哪些什么样的条件

2014-6-13 09:12 来源: 易碳家期刊 |作者: 中创碳投

相关知识导读: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概念及作用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的流程

协议转让与公开交易的设计区别

正文如下:各试点对协议转让的交易条件要求不太一致,如下所示。区别在于三点。第一,关于协议转让的临界数量不同,深圳北京为1万吨,上海、广东为10万吨,天津为20万吨;第二,临界数量之下是否可以采用协议转让,只有深圳要求要1万吨以上才能采用,而其它试点则无明确规定临界数量之下的要求,例如北京截至目前的协议转让中有5笔在临界数量以下;第三,临界数量之上是否必须采用协议转让,上海、北京和天津明确要求“必须”或“应当”,而深圳和广东则无强制要求,即根据规则超过临界数量依旧可以不选择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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