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青海省经信委《关于切实做好全省
碳排放权交易重点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青海省
节能技术中心认真落实我省8户电解铝企业和2户
钢铁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工作要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到7月8号,8户电解铝企业和1户钢铁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后新纳入的1户金属铸锻机械企业已经完成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企业开始进行自查,待提交正式报告后即进行现场核查。
本次碳排放核查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
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57号)要求开展的,也是我省首次启动企业碳排放自查和
第三方机构核查工作。企业对此高度重视,设立专职人员开展了自查和配合核查。为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准确,我中心和企业就核查边界、排放源、核算数据和核算方法等具体
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本次核查并报告企业2013至201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最后将由我省经信委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为今后在我省实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