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和金融机构的风险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国际组织也在推动气候相关的风险信息披露的工作,但是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信息披露的工作存在各种
问题。
“机构在披露气候相关的风险信息时,缺乏统一披露框架。”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成员刘瑞霞表示,工作组下一阶段的目标就是,提出一致的、可获取的、清晰的、有用的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框架,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同时,需要通过压力测试的方法设定情景,预测气候发生变化以后,未来对银行业有哪些影响。
刘瑞霞是在7月21日“气候变化的风险与机遇管理”
论坛上作出以上表述的。她负责工行风险管理部多年,也是TCFD成员之一,TCFD是在2015年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由金融稳定理事会宣布成立的。
刘瑞霞指出,工作组第一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气候相关风险的披露目标和原则已经达成共识,下一步就是提出披露的框架体系,重点解决关键定义、气候风险财务影响、气候风险向金融业传导的路径、情景分析、应用推广实施策略等问题。
这里的“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是指,适当披露与气候相关的财务信息,令私人部门及主管部门了解及衡量,气候变化对金融部门的潜在影响,提升
市场对气候相关风险/机会与财务影响之间的潜在联系。
反观国内,各部门也在推动和探讨环境信息披露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环保部已经要求了重点排放的企业要披露环境信息,下一步,重点要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缺乏统一框架
气候变化已经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的运转,据估算,全球平均温度增加2摄氏度,将导致相当于全球GDP大约3%的损失。
刘瑞霞介绍,TCFD第一阶段的报告已经在2016年4月1日提交,主要梳理了要求披露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
“在梳理之后,我们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刘瑞霞列举了以下三个不足:
其一是缺乏统一的披露框架,G20国家通常要求发行人承担披露实质性气候相关财务风险的法律义务,但缺乏一个统一披露框架。
第二,披露信息碎片化、不可比。有的披露了污染情况,有的披露了金融情况,有的披露了废弃物的情况,信息是碎片化的,不可比的。这样就使得使得投资者、债权人和承销商不能依据披露信息进行财务决策。
第三是难以衡量系统性风险,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基于这些信息不足以判断气候变化对于气候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程度。
形成披露框架体系
针对第一阶段中披露存在的问题,工作组提出披露的框架体系,重点解决关键定义、气候风险财务影响、气候风险向金融业传导的路径、情景分析、应用推广实施策略等问题。
刘瑞霞介绍,这一阶段工作组又增加了九名专家,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包括公司治理工作组、金融行业组、非金融行业组、利益相关者沟通组。就信息披露的框架,工作组提出了思路,包括公司治理、战略、风险管理、以及数据与目标。
首先,公司治理解决什么问题呢。刘瑞霞介绍,主要是厘清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与机遇,这个董事会、高管层各承担什么样的职责,如何管理。
其次是战略。公司应该披露与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在哪里,根据这些机遇如何调整公司的战略定位,以及对财务的影响,如何通过调整这些战略更好的抓住机遇,更好的防范风险。
然后是风险管理。“就是如何识别、计量、评估管理气候风险,用什么方法和手段来评估、计量这些风险。”
最后是数据和目标问题。机构评估和管理气候风险与机遇的方法论及目标,包括情景分析。
有了整体的信息披露框架还不够,压力测试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比如温室气体上升2℃的情况下,哪些行业受温室气体的影响,这些只能通过压力测试的方式来解决。
刘瑞霞指出,她代表中国对这个小组提出要重视压力测试。比如,要量化测算环境因素对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为信贷产品定价提供环境风险因素的衡量依据,有利于银行合理安排信贷与投资组合,也为银行业监管机构考虑环境要素风险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