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15-2016年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6]122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
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7号),为加快推动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2016年5月20日,我委委托组织实施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截至报名结束,共收到42个单位提交的128
份申报材料。经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环节,拟确定34项标准的承担单位(其中,《跨区域
碳排放权交易规范》无单位申报)。现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方式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联系人:资环处<气候处> 费景耀; 联系电话:66415588-1134 传 真:66415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