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各市(区)要严格控制高耗煤产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制订并落实关中各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全年削减1000万吨燃煤。着力发展替代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推进“气化
陕西”二期和“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五)完善污染
减排管理及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省、市、县级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确保减排数据的真实有效。强化减排台账管理,做好DCS系统和在线监测数据维护,确保达到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加强环境统计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统计体系,及时分析减排形势,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六)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减排效益。要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继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重点和难点
问题实行挂牌跟踪督办。今年7月1日起要重点加强对燃煤火电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火电行业大气新排放标准和超总量排污的燃煤发电机组,采取暂停发电、停止审核脱硫脱硝电价、加倍征收排污费并罚款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