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立
碳排放核查认可制度,确保排放数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是碳
市场成功运行的基石。国家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细则,解决在现阶段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机构能力参差不齐、参与机构利益冲突等
问题,避免为全国
碳市场的稳定运行留下隐患。
日前,为支持明年全国碳
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顺利启动和运行,中欧
碳交易能力建设项目碳排放核查、认可同业交流会在京举行。这是中欧碳交易能力建设项目首次举办关于碳排放核查、认可的同业交流会,这将有助于我国研究核证、核查及认可制度的建设,并有效推动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在致辞中表示,作为碳交易方面最重要的法律
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正在评估、论证中。该条例出台后还将制定碳排放核查及认可的管理细则,未来我国的碳排放核查、认可制度将既有别于欧盟,也有别于传统的
认证认可制度,具有中国特色和专业特色。
国家认监委认可部副主任葛红梅在主旨演讲中表示,建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体系,能够为碳排放权交易和企业
减排行动提供碳排放数据审定、核查、认证服务,从而保证相关过程的公平、透明和结果的真实、可信。国家认监委自2009年启动了碳领域认证认可制度建设,在我国已建立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碳排放权试点交易制度、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为碳交易试点城市确保
碳减排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在近60家参加碳核查的单位中,有30%经认可的具备多年合格评定经验的认证机构参与核查活动,其审定核查结果受到相关方的高度评价,对规避行政责任和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国家认监委将继续推进碳领域认证认可技术和制度创新,支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
政策制度。
据介绍,中欧碳交易能力建设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与欧盟委员会气候总署合作开展,国家认监委作为认证认可行业主管部门,协作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