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16 12:31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张博
2013年是我国实现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的元年。自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七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及平台建设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进入2013年,部分省市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陆续公布。在实施方案中,碳试点省市均对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的企业规定了碳排放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每年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企业碳排放报告。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范围的企业除履行报告义务外,还必须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从七省市试点实施方案整体来看,钢铁、电力、化工、水泥、有色金属、汽车制造等高耗能行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行业的重点企业均被纳入碳排放信息报告范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中,试点企业在配额分配、数据量化报告与核查、注册登记、交易与履约等环节,都涉及碳排放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最先发展碳市场的欧盟国家的经验表明,碳信息披露伴随企业界开展节能减排、国家和地区建立碳市场而产生和兴起,至今已有十年之久。碳披露不仅推动了排放者碳信息的公开透明,强化了排放者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且发掘 碳信息的商业价值,帮助投资者重构企业投资价值的衡量标准。中国企事业界在加入国际市场竞争、落实国内碳减排指标、参与碳交易的努力中,尝试碳披露的脚步,刚刚迈出。
在此背景下,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指导下,联合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共同发起“中国企业碳披露”项目,并邀请碳咨询服务机构和企业责任咨询机构作为支持单位加入。该项目在通过连续几年的开展,帮助中国企业对潜在的碳排放风险与机遇进行自我评估,从而推动企业提升碳披露意识、加强碳资产管理能力,将减排成本最小化,创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经营绩效。与此同时,帮助中国企业摸索出一套符合政府减排政策要求、适宜企业实际操作的碳披露体系,促进中国企业碳披露标准趋于统一。
中国企业碳披露项目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企业,在2013年主要针对首批碳交易试点省市的重点排放企业和报告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以及理念先进的大型企业。2013年3月正式启动,随着七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推进在全国10余个省市开展开,至2013年年底结束。据中国碳交易网了解到,该项目以发放的《中国企业碳披露2013问卷》为载体,邀请排放单位填写碳管理和碳排放相关信息,通过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最终形成介绍和评价当年中国企业碳管理和碳披露状况的分析报告《中国企业碳披露2013报告》。
近30年的国际气候变化谈判,推动了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积极建立市场机制来解决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持续上升的难题。欧盟最早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囊括了欧盟全境30个国家,从2005年启动至今,成为全球最大的碳高远。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近年也在加快建立碳交易机制,初步形成了区域性的、洲际性的碳交易体系。韩国2012年通过立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建立全国碳交易体系。巴西、印度等新兴经济也在积极尝试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低碳经济方面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行为。建立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利用碳交易的市场机制激励企事业界研发、应用低碳技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是这些政策和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从2010年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运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落实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2013年正式启动碳交易的试点省市将发挥创新和示范作用,带动国内碳交易体系实现区域链接,为2015年建成全国性的碳市场奠定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