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贷:利润下滑,商业银行如何抓住环保刚需新机遇

2016-9-5 19:31 来源: 《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 |作者:

      
      低碳经济发展对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低碳信贷的需求

      低碳经济是指转变传统的高碳经济增长模式,改走低碳环保之路,实现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为主要特征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降低碳排放问题,核心是提升能效技术、节能减排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 产业结构创新和低碳产品开发。为应对全球气候逐渐变暖等环境问题,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维持经济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中国也在不断加速开启低碳经济发展进程。2005 年,作为保护全球气候系统的行动指南, 《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

      《京都议定书》列定的三项开创性合作机制之一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允许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购买发展中国家 CDM项目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实行境外减排,架构起国际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借助这个无形的碳权交易市场,有形的碳货币可以在不同国家、不同项目和不同企业之间流通,流通中的碳货币不断增值促成了碳金融产品的形成,例如远期、互换、期权、额度抵押贷款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碳基金,并最终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国际碳金融市场。

      为发展低碳经济、推进节能减排、防范信贷风险,2007 年 7 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的加速实施。绿色信贷是指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提供规模额度的贷款支持并实施优惠性低利率政策,而对污染企业投资新建项目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控制措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法律条文的产业进行信贷控制,从贷款之源遏制“两高一剩”产业的盲目扩张。

      为进一步推广低碳理念和创新低碳金融服务,我国商业银行对现有绿色信贷制度进行了创新性研究,初步形成了“低碳信贷”概念。低碳信贷,顾名思义,就是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基础上融入低碳概念,将原有绿色信贷模式进一步专业化为两维低碳信贷体系(见图 1):一维是低碳企业贷款。进一步加大低碳产业、低碳企业规模化信贷的投放力度,力求低碳经济信贷化,助推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全面开展;二维是 CDM下CERs 贷款。借助全球碳权交易市场发展平台,对CDM项目下 CERs 进行贷款。一方面可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节能减排资金援助和节能技术,另一方面可促进一维低碳企业贷款中低碳企业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总而言之,低碳信贷体系就是通过“低碳 + 信贷”的金融杠杆效应,将环境问题、经济问题、金融问题落脚到银行业最细微的信贷环节上,借此带动我国经济结构增长模式的转变、促进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推动我国低碳经济的全面开展。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低碳信贷的建议

      (一)制度创新

      1.建立低碳信贷内部机制。商业银行内部构建两维低碳信贷体系,一维是低碳企业贷款,二维是 CDM下 CERs 贷款,两维体系可以相互促进,和谐共生。通过向 CDM项目下 CERs 进行贷款,引进发达国家先进节能减排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的同时又促进低碳企业贷款中低碳企业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真正实现了低碳信贷体系内部的循环可持续。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该体系创新碳金融产品,研究开发碳基金以及证券化的碳权衍生金融产品,在低碳经济时代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2.形成低碳文化。商业银行内部自上而下地形成低碳文化,培养信贷促银行、银行促金融、金融促经济的低碳一体化理念。管理层在战略制定上应该倾向于低碳信贷的激励政策,鼓励信贷部门向低碳产业、低碳企业倾斜,并通过价格、税收、利率和保险等经济手段制定优惠的信贷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业建立一套长期有效低碳发展机制。

      3.健全低碳信贷人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由于比较缺乏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条文全面了解的低碳信贷管理专业人员,制约了低碳信贷政策在商业银行内部的有效开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加强内部信贷人员业务能力的同时,应广泛吸纳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信用评级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和企业界等具有低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才,积极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保证低碳信贷企业考察标准,依照切实计算新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覆盖信贷风险的专业背景制订,防范低碳信贷风险。

      (二)产品创新

      1.融资产品创新。顺利开展低碳信贷,最关键最核心的是进行产品创新。低碳信贷产品特点是要围绕低碳概念进行环境融资产品的创新。现阶段重点是开发满足提高能源效率和清洁发展机制的低碳信贷产品,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清洁能源、生物多样化保护等环境融资产品。具体而言,商业银行通过对清洁技术产业和新型环境服务行业所研究开发的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来支持这些产业、企业针对特定环境问题,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不断推出新型环境融资产品。商业银行则可以应用这些新型环境融资产品充分发挥杠杆效应,为自身带来丰厚收益。

      2.碳金融产品创新。根据全球建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中国境内所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 CDM转变成有价商品,向发达国家出售,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国外政府组织、金融机构合作,努力参与到这个全球化的碳权交易市场中来,将碳权交易市场转变成一个银行信贷市场。具体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碳金融业务领域,推出以 CDM项目下的 CERs收入作为贷款还款来源之一的节能减排融资新模式—— — 碳金融模式,从而为寻求贷款支持的节能减排企业提供了新的选择。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到全球碳交易活动中,中国的碳金融市场潜力亟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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