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和付款风险
(四)价格和付款风险
目前
CDM基本上是买方
市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议价能力弱,随着国内企业对 CDM 的逐步认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市场中成为 CER 的供给方,如果供大于求,CER 的价格会进一步降低,企业预期收益将会大幅减少,甚至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同时,根据日本AIM经济模型测算,发达国家在本国实现CERs的成本比在发展中国国家的成本要高出近10倍,在日本境内减少1吨二氧化碳的边际成本为234美元,美国为153美元/吨碳,经合组织中的欧洲国家为198美元/吨碳;在中国投资购买CERs的成本大概只有十几,二十几美元一吨,巨大的价格差,也可能导致收益严重失衡,购买方廉价购买国内市场的CERs,然后转手销售,如此给我方造成的隐形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此外,还存在付款风险,即买方取得 CER 后不付款或者市场价格走低时买方放弃购买项目产生 CER 的风险。
(五)融资风险
对于很多企业来讲,开发 CDM 项目首先遇到的可能是融资风险,因为项目的建设或改造需要投入巨额资金。此外,CDM 项目还需要投入设计、注册等费用(至少十多万美元)。根据现行的规则,购买方通常不会提供这些资金,因此项目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
(六)法律风险
从
CDM项目的开发到项目建设、运营,法律风险贯穿于 CDM 项目全过程,如果在项目前期及项目运行过程中不注意加以防范,将会给项目业主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面对 CDM 这一新生事物,国外买方具有信息、资金等优势,国内企业处于严重不利的地位。国内企业缺乏相关人才,不仅对 CDM 机制和国际商事法律比较陌生,对国外买方资信等情况也缺少了解,如果稀里糊涂就签署巨额合同,法律风险可想而知。
在当前的CDM市场上,国外 CER 买方鱼龙混杂。一些新注册的公司并不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他们购买CER的目的在于待国际市场CER价格走高的时候将购买的CER转让以谋利,与这样的买方签约,卖方将面临双重法律风险。首先,如果买方认为国际市场CER价格不高,达不到买方预期收益,买方有可能不履行和卖方签订的ERPA,即使卖方赢得仲裁,但想从这种资信的买方那里得到索赔也十分困难。此时,CDM项目开发的最好时机已过,买方将蒙受投入无法收回,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其次,如果项目业主与这类买方签订了条件苛刻的ERPA,但是项目投产后产生的CER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数量,买方很有可能借此进行恶意仲裁,希望借此取得巨额索赔,项目业主同样也难免损失。
目前《
减排量购买协议》的文本通常都是由国外购买方提供的,协议条款多注重保护购买方权利和利益,对国内卖方的义务、责任规定非常苛刻。如果项目业主风险意识淡薄,仅关注价格条款而忽略其他重要条款,就会为以后履行协议埋下严重隐患,一旦发生国际
碳交易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形,项目业主可能遭受巨大损失或遭受买方巨额索赔。
(七)其他风险
项目自身原因产生的风险,如天然气发电项目可能面临无气可用于发电的尴尬局面,导致 CER 不能按照约定交付的风险。此外,自然灾害也会对CDM项目产生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