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是随低碳经济发展而来的,是指由《京都议定书》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据悉,碳金融虽是碳
市场的一部分,碳金融更能为
碳市场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途径和动力,两者互为推动。
目前,国内碳市场发展充满动力,这对于碳金融的发展也是一个难逢的良机。在此机遇之下,国家应鼓励各商业银行努力开展低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银行业承担信贷资金配置的碳约束责任,保险业承担规避和转移风险的责任,机构投资者承担环境治理的信托责任,
碳基金承担碳市场交易主体的责任。通过这些机构的共同努力,实现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
国内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一定进展,碳金融业务也得到拓展。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信贷机制得到初步建立,各银行纷纷针对低碳经济进行了金融创新,完善了业务流程。 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依托贷款客户开展碳
排放权交易业务,积极开发包括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在内的碳排放权交易项目,努力为客户提供从项目融资到
减排额二级市场交易的全流程金融服务,并于2009年11月率先完成国内商业银行第一笔碳排放交易咨询服务,累计促成383.3万吨CO2交易当量。
当然,碳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各金融机构在实现业务创新的同时,还应该注意规避风险。
一是支持优质客户,有选择地支持
节能减排企业中有项目运作经验、管理先进的优质客户;
二是积极关注国家
政策,及时掌握国家有关部门在支持低碳经济和碳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做大做强。 吴宏杰先生指出,根据
碳足迹制定减排政策,依据统一标准实施碳交易,通过碳金融推动整个碳市场,在此基础之上,有强有力的政策作为保障,中国碳市场必然能获得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