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信托业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融资性租赁。融资性租赁是指当企业需要添置设备时,企业不是向金融机构直接申请贷款来购买设备,而是委托租赁公司根据企业的要求和选择代为购入设备,然后企业以租赁的方式向租赁公司租赁设备,从而使企业达到融通资金的目的。
2、经营性租赁。经营性租赁也称为操作性租赁,是指融资性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它是指当企业需要短期使用设备时,可采取向租赁公司短期租赁设备,并由租赁公司提供维修等售后服务,这是一项不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
3、节税租赁。节税租赁是指,这项租赁在税收上能真正享受租赁的待遇,即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及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并且以降低租金的形式向承租人转让其部分税收优惠,而承租人用于筹措设备的租赁成本低于贷款购买成本。
4、销售式租赁。销售式租赁也称为非节税租赁。这类租赁在考虑租赁以税收为基础的国家的税法上通常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
5、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为平衡租赁,它是指一项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节税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受如同对设备百分之百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资金则通过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同时需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6、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购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用在资金
市场上筹借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贷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
7、转租赁。转租是租进租出的做法,即由出租人从一家租赁公司或从制造厂商租进一项设备后转租给用户。
8、售后租赁。售后租赁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资产(如设备、房屋等)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做法。这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改善其财务状况而采取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